为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和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》精神,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,有步骤地整合和开发文化艺术资源,为城乡群众提供快捷、丰富的文化信息产品和文化服务,最大限度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,有效发挥信息资源在发展我市经济、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按照江苏省文化厅、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实施江苏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(江苏省文化网)的通知》精神,常州市图书馆基层中心是全省第一批试点单位,目前已筹建到位,2003年12月1日向读者开放。
根据江苏省文化厅关于《全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要求,市图书馆利用原电子阅览室,配置了专用服务器,划拨了10台局域网工作站并按规定开辟了相对独立区域,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读者免费提供专项服务。
建立用户登记制度,对用户名称、证件代码、用机代码、用机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,登记记录保存时间60日;加强对用户的管理,用户应严格执行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的规章制度。
常州市图书馆
二OO三年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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